计划财务处
职能介绍:
按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办〔2000〕151号规定精神,计划财务处的主要职能:研究拟定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;编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;组织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国有资产,监督管理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;负责全区工商系统基建、服装、装备管理、审计等工作。
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〔2002〕35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政办发〔2002〕131号,自治区工商局自2003年11月4日起,对行政性收费、罚没收入实行“单位开票、银行代收、财政统管”收缴分离的征管方式。
办公室房间号:
412号,414号(收费、罚款缴款大厅),415号,416号,417号,419号。
办事规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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